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省属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根据《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9〕128 号)(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商有关部门,现就组织开展 2024 年企 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安排
2024 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参照浙江省《制造业企业技 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5—2018)和《建筑业企业技术 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4—2018)(以下统称《评价规范》) 执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原则上参照制造业 评价规范执行。《管理办法》和《评价规范》中指标要求有不一 致的,以《管理办法》指标为准。
(一)基本要求
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原则上需要在 2023 年 8 月 31日前完成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且满足《管理办法》与《评 价规范》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
(二)重点领域
重点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传统优势及历史经典产 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三)企业申报
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认 定 ” , 点 击 “ 在 线 办 理 ” 并 进 行 登 录
(https://oauth.zjzwfw.gov.cn/login.jsp),选择浙江省、申报类型(认 定)后填报申报材料。企业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 9 月 25 日,逾期网上 申报系统将关闭。
(四)推荐名额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实行限额推荐,具体结合 2023 年各地规 上工业发展总体情况和近两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情况 等因素综合确定。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名 额详见附件 1;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由各设区市直接推荐,其中 杭州市、宁波市总数不超过 6 家,其他设区市总数不超过 3 家。
(五)市县审核
请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在“省经信厅网上统一审批 平台”(https://xzsp.zjidb.com)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 核确认。各设区市本级推荐的企业由设区市经信部门汇总上报,各县(市、区)推荐的企业由对应县(市、区)经信部门汇总 上报;宁波市(包括宁波市所辖县〔市、区〕)推荐的企业由宁 波市经信部门汇总上报。各地审核意见请于 10 月 8 日前通过审 批系统提交至省经信厅,需同步上传盖章版推荐文件、推荐汇 总表(详见附件 2)和属地税务部门和海关部门的审核意见,逾 期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
二、评价工作安排
(一)评价范围
参评企业包括 2022 年通过评价及 2022 年、2023 年新认定 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此外,2023 年未通过国家评价的国家企 业技术中心也需参加此次评价。
(二)评价材料报送
参评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点击“在线办理”并进行登录(https://oauth.zjzwfw.gov.cn/login.jsp), 选择浙江省、申报类型(评价)后填报相关材料。请市县经信部 门组织本辖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按时做好评价材料的 填报工作(企业填报材料截止时间为 9 月 25 日)。
(三)市县审核
请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在“省经信厅网上统一审批 平台”(https://xzsp.zjidb.com)对企业提交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 并对“应评未评”企业情况进行统计,上报流程与认定流程一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评价不合格。各地审核意见请于 10 月 8 日前 通过政务申报系统提交至省经信厅,需同步上传盖章版文件、 评价汇总表(详见附件 3)和属地税务部门和海关部门的审核意 见,逾期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
(四)变更情况说明
若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涉及更名、主体变更、企业类型 调整等变更情况的,可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由所在地经信部门一并审核后提交至省经信厅。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省级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强化审核和管理责任,加强对 辖区内企业在认定、评价中的业务指导与解答说明,并对企业 技术中心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相关材料符合要求。
(二)省属企业的认定和评价可通过政务申报系统直接提 交至省经信厅。属地有建筑业企业参加认定和评价的,需同时 寄送 1 份盖章版文件至省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省经信厅高新处 陈婧绮、省技创中心 陈齐鹤, 电话:0571-87059130、87058172,17701729952;
省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督处 朱俊,电话:0571-81052042。 申报和审核系统技术咨询:高哲,联系电话:15669919972。 省经信厅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 50 号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1107 室,17701729952。
省建设厅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 51-1 号省行政中 心二号院建设厅市场处,0571-81052042。
附件:1、2024 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名额表(制造业 及高技术服务业).docx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