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科、工业园区 经济发展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 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建设绿色制造示范体系,推 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绿色制造“十四五”规划》、 《宁波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 展 2024 年度星级绿色工厂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余姚市域内注册的独立法 人企业。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和标准;近三年(2021-2023 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 故;2023 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须在 B 档及以上(如评审 - 1 -时 2023 年度评价结果未公布,按 2022 年度评价结果)。企业应 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二、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绿色工厂须按照《宁波市星级绿色 工厂评价导则(2024 版)》(附件 1)相关要求开展自评,完成 申报书制作并整理成册。申报资料应包含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对材 料真实性的承诺、企业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证明 材料等。星级绿色工厂申报按照逐级申报原则,申报三星级绿色 工厂的企业应同步提交绿色工厂建设计划书(附件 2)。已经评 为三星级绿色工厂、要申报四星级绿色工厂的,除同步提交申报 书外,应另附整改提升项目清单。 

三、评推标准 

(一)绿色工厂评价综合评分 60 分以上的,视为完成绿色 化改造;75 分以上的可认定为宁波市三星级绿色工厂;综合评 分 85 分以上的择优推荐申报宁波市四星级绿色工厂。

(二)优先推荐列入年初排摸的四星级绿色工厂创建计划的 企业申报四星级绿色工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星级绿色工厂创建工作纳入各地制造业高 质量发展等多项目标考核,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企业开展 绿色工厂自评价,争取尽快达到规模企业绿色化改造全覆盖。 

(二)发挥专家机构作用。运用好宁波市绿色制造专家库和 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录库,充分发挥专家和机构在推进绿色示范创 - 2 -建中的指导、服务、培训等作用(附件 3、4)。

(三)强化规范申报。在星级绿色工厂评价或复审中,发现 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对相关的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纳 入黑名单。 

(四)时间要求。申报资料由企业提交乡镇(街道)核实初 审,以一份纸质版和一份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绿色制造科。时间 要求:需要申报四星级绿色工厂的企业请于 4 月 10 日前报送; 仅申报三星级绿色工厂的可以在 5 月 8 日前报送。 

联系人:周明乐,联系电话:89554223。

附件1: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评价办法、评价导则、申报书(2024版意见征求稿).docx  

附件2:宁波市绿色工厂建设计划书.docx   

附件3:宁波市绿色制造专家库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录库(第一批、第二批).xlsx

附件4:宁波市第三批绿色低碳领域入库专家名单和入库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录.doc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