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浙经信服务〔2023〕156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服务〔2023〕173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经信部门初审,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评审、信用审查,拟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63单位2023年度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第批),推荐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设计中心10家单位申报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拟推荐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诸暨菲达环保装备研究院8家单位通过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经信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3925—2023927日。

省经信厅生产服务业处联系电话:0571-87058270

省经信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71-87056763

 

附件:1.拟认定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2.拟推荐申报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3.推荐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925

关于2023年度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公示(附件1).wps

关于2023年度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公示(附件2).wps

关于2023年度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公示(附件3).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