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发改高技〔2020339号),现将2023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一)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二)优先支持集成电路、生物经济、航空航天、数据产业等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A1]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在组织推荐申报过程中,应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必要性: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的迫切需求,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A2] ,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能为省内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共性、关键技术支持,开展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有助于相关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提升。

2基础条件与优势: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应在省内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流的研究开发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积累有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具备为相应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良好诚信记录;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实施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应不少于20人。

3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定位明确研究提出若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明确攻关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4.鼓励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省教育厅、省国资委限报4家,省卫生健康委限报2家;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限报4家;浙江大学限报1家。

2.申报单位需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编制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数据填报表(见附件2

3.请申报主管部门仔细审查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排序填报《2023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23930日前行文(连同申请报告和数据填报表一式两份)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时将汇总表、申请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限报家数、期限行文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4.省发展改革委受理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和材料后,对省工程研究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评估该中心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申报单位条件、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有关项目实施可行性等,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综合研究后予以认定。

联系人:金诗铧,王煜若;联系方式:8706538287065319电子信箱:zjgcyjzx@163.com

 

附件:1.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3.2023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4.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98


 [A1]《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发改高技〔2020339号)

 [A2]先梳理几个核心技术(每个核心技术有近几年的发明专利支撑),核心技术产业化是写这些技术如何转化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