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培育我省战略科技力量,根据《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发改高技〔2020〕33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主任办公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环节,现认定边缘智能技术与装备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等50家单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省级有关单位及各地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加大指导、服务和支持力度,细化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工程研究中心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突破和成效,在推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上发挥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统筹协调、指导评估、动态调整,推动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