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科高〔2022〕22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企业研究院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13〕100号)要求,经企业申报、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现将“宁波尤利卡太阳能电池组件研究院”等28家2021年市级企业研究院认定名单予以公布。

新认定的企业研究院要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使企业研究院成为支撑和推动企业自身发展的核心基地;各相关部门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加强对企业研究院的精准服务,共同推进我市企业研究院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1年宁波市企业研究院认定名单.docx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