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科高〔2022〕23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经信局(经发局)、发改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甬科高〔2011〕89号)要求,经企业申报、所在地科技、经信和发改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现将“宁波久源直流电源工程(技术)中心”等283家2021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定名单予以公布。

新认定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力度、提供精准服务,推进我市企业创新载体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1年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名单.docx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