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科高〔2023〕66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甬科高〔2023〕7号)、《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甬科高〔2023〕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现认定“宁波市东力传动设备重点企业研究院”等29家重点企业研究院为市重点企业研究院,“宁波市善研液压阀技术研发中心”等299家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希望各有关单位加强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不断完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集聚创新要素,加大研发投入,突破核心技术,提升创新能力,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指导和服务,严格落实建设标准和要求,优化企业研发机构布局,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1. 2023年宁波市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名单.docx

附件2. 2023年宁波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名单.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