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院所: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于6月10日前完成网络提交和审批,市科技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2.宁波大学、浙江万里学院、省部属科研院所、本科高等学院等拥有项目申报名额的单位按照省科技厅通知时间节点完成申报。

市科技局联系人:李华民;电话:89292208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宁波市科技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