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产数〔2023〕111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聚焦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绿色制造、安全生产等领域,面向我省主要行业,提供行业工艺及能耗管理、流程控制优化、智能生产管控、设备远程诊断、行业数据、行业知识等应用,深化平台在垂直行业企业的应用,推动技术融合应用、数据价值挖掘、金融模式创新和组织管理变革等,提升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制造业要素效率。

(二)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聚焦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产业转型需求迫切的各类园区、产业集群等,为政府提供基于平台的“双碳”监测、安全监管、企业画像、精准招商等监测监管型或综合管理型赋能服务,为企业提供基于平台的备品备件管理、集采集销、评估监测、产融合作、新智造应用等赋能服务。

(三)特定环节工业互联网平台。采用“平台+5G”“平台+人工智能”“平台+区块链”“平台+数字孪生”“平台+设备上云”等方式,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场景的应用,解决企业在研发设计、品质管控、安全生产、物流仓储、标识管理等特定环节或特定场景的痛点问题,降低高技术门槛和试错风险,促进专业应用的规模化复用。

(四)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生态圈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需求,开放企业资源和能力,破解上下游企业信息系统割裂、数据共享难、协同效应差等问题,推动产业链资源精准对接、要素优化配置、运转高效协同。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宁波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信用良好,是平台的建设主体及产权拥有者。

(二)平台已基本建立并运营,有综合实力、有精准定位、有用户基础、有发展前景,具有成熟的服务方案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平台具备核心竞争力,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领域有一定的积累和应用,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具备一定的服务模式创新能力。

(四)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因平台发展,平台类别有变化的,无需再次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请各地经信部门按照《2023年度宁波市推进产业数字化发展工作要点》(甬经信产数〔2023〕24号)创建省级平台目标任务,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原则上近年来列入各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的企业,积极参与企业级、特定环节等类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

(二)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进入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2023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申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完成填报工作;无相关账号可自行注册。填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三)请各地经信于2023年7月24日下午5点前完成本辖区申报企业信息的审核推荐。市经信局于2023年7月28日前完成向上推荐。

联系人:宁波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处 梁庆,联系电话:0574-89292007;技术支持电话:0571-86823889。


附件:2023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申报书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4日 

2023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申报书.doc